事實
事實 在 LEX·002 裡不是一塊冷硬石頭,而是帶條件的成立。它不是脫離觀測者與觀測條件就永遠固定的東西,而是在某個場域中,可以被穩定核對的描述。
場域定義
最值得先記住的一句是:
事實不是天賦名詞,是觀測產物。
這不是在說事實很虛,而是在說:任何成立,都依賴條件。離開條件談事實,常常只是把權力句型偽裝成中立描述。
事實的四層
1. 私域事實
- 個體內在成立的念頭、感受、意象與體驗
- 對當事人是真實的
- 但不能直接強迫他人把它當成共識
2. 共識事實
- 兩個以上主體核對後共同承認的敘述
- 是關係中的同步點
- 會隨核對撤回而瓦解
3. 社會事實
- 群體長期共享的規則、習俗、法律、常識
- 是為了降低協作成本
- 不等於永恆真理
4. 公域可重播事實
- 在當前文明的觀測與測量條件下,可被廣泛重播核對的描述
- 穩定度很高
- 但仍受觀測維度限制
為什麼它重要
這個詞條非常有用,因為它讓很多爭吵先鬆一口氣:
- 不是所有事實都在同一層
- 不是所有「大家都這樣說」都能拿來壓個體
- 不是所有「我感覺到了」都應直接升格成公域成立
它讓我們先問:
這是哪一層的事實?
而不是一開口就拿「事實」當錘子。